(1)中指同身寸:以中指末节的长度为1寸。即以患者的中指屈曲时,中节内侧两端纹头之间作为1寸。这种方法适用于四肢及脊背作横寸折算。
(2)拇指同身寸此法:《千金方》有说:“中指上第一节为一寸,亦有长短不定者,即取于大拇指第一节横度为一寸”。即拇指指关节之横度作为1寸。
(3)横指同身寸又称“一夫法”,也就是将示、中、环、小指相并,四横指为一夫,即四横指相并,以其中指第2节为准,量取四指之横度作为3寸。此法多用于下肢、下腹部和背部的横寸。
指寸取穴法必须在骨度规定的基础上运用,不能以指寸悉量全身各部,否则长短失度,骨度分寸与指寸在临床应用中应该互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