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针对网络订餐,我国并没有出台专门的标准和法规,而网上外卖涉及多个部门,监管难度较大。想要解决网上订餐的食品安全问题,还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协作。
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食品安全宣传和舆情中心负责人高连峰表示,应加快《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建立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的准入和监管机制,在法律的架构下,从准入源头引导经营者自律,同时,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降低网购风险。
作为网上订餐平台,也应该尽到审核的责任,从源头上对餐厅的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资质进行把关,并建立监督机制,保证消费者获取的订餐信息安全可靠。一旦消费者在订餐平台消费出现问题,都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及相应后果。
近期,深圳市场稽查局查处了多家在网络平台售卖食品的非法营业商家,并对“饿了么”等进行立案调查。由于这些网络外卖平台存在审核不严的情况,致使无证餐厅在平台上“畅通无阻”。而去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更是首次将网络食品交易纳入监管范畴。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表示,从网上订餐或购买食物的话,应该考虑自己是否考察过食品生产卫生条件;确认过原料进货渠道和原料质量;看过生产许可证和生产人员健康证;确认产品有安全的包装材料和运输条件;看过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营养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