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计生委开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显示,根据2012年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6476元的标准,对张家征收社会抚养费。限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自欠费日起每月加收2‰的滞纳金。
其中,张家二子张泽金需缴纳2000元,三子张泽龙3000元,六妹与七妹应分别缴纳263616元与329520元。
六兄妹共计缴费金额七十万元。
因为经济条件的限制,张伯增为老二、老三缴纳了费用,其余孩子暂时搁浅。今年7月7日,张泽金与张泽龙拿到了户口本。
张泽龙还在继续为弟弟妹妹奔走,“老五还有两年参加高考,时间等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