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出,2018年继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
这已是我国连续第14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自2005年起,我国养老金水平持续稳步提高,其中,在经历了11年连续以10%左右的幅度上涨之后,2016年,养老金涨幅下降至6.5%,且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职工并轨上调。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按5.5%的比例调整,养老金增幅有所降低但依然保持了上调的势头。
至于2018年具体的上调比例,多位专家表示,2018年养老金十四连涨几无悬念,但受经济增速放缓、老龄化加速等多重因素影响,养老金涨幅或略低于2017年,约为5%左右。
“就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来看,每年能够保障5%的涨幅已经是相当可观了。”3月5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董登新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
调整基本养老金,不仅要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还要考虑基金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不仅要考虑广大退休人员当前切身利益,也要考虑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广大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