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杀人犯反常微笑心理:或有反社会人格障碍
一次汶川地震后,我跟随一个心理救援团队去灾区,在一个镇上,我主持一个团体辅导,大约40个孩子在一起讲讲彼此的悲伤,每当有一个孩子讲到自己的痛苦时,有两个孩子也会哈哈大笑。
听到别人的痛苦,而自己哈哈大笑,这是典型的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并且,别人越是痛苦,自己笑得就越是畅快。
这两次经历中的笑声,一样让我不寒而栗。
总是这样笑的人,有很大可能性是患有反社会人格障碍。如果一个人具备以下8条中的3条以上特征,即可诊断为反社会人格障碍。
1.早年开始显露人格偏异,一般在青春期呈现明朗化。
2.严重人格障碍,性格的某些方面非常突出和过分畸形发展,不符合社会规范。
3.人格偏异非常顽固难移,延续于整个成年期,到晚年可能渐趋缓和。药物治疗和一般教育措施收效甚微,矫正困难。
4.社会和人际关系适应不良,常有较严重的反社会行为,屡教屡犯,并以损人不利己的结局告终。
5.对自己的人格障碍缺乏“自知之明”,因此不能从失败的生活经验中吸取教训。有时虽能察觉自己的人格问题带来的困难,但却始终不能以正确的认识来有效地改正。
6.表现为持久的人格不协调,但是并未达到精神病或神经症阶段。
7.智能和认知能力较好,无精神症状,主要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人格严重偏离为特征。
8.追求新奇和心理刺激,常是人格障碍患者的一种驱动力,也是经常导致其反社会行为的变态心理动因。
有学者将以上8条概括为“七无”,即无社会责任感、无道德观念、无恐惧心理、无罪恶感、无自制力、无真实或真正情感、无悔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