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伤害孩子尊严 违法
四川奥飞律师事务所律师覃礼顺认为,周明的行为已触犯《未成年保护法》,11岁男童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和刑事行为能力,但拥有完整的、独立的人格,享有充分的人格尊严权。每个家长有教育和管理自己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该种义务不能侵犯孩子的人格尊严。
覃礼顺说,家长为惩罚、告诫子女,让其受辱示众,已侵犯了孩子的人格尊严。若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受到法律制裁,受到伤害的孩子可向当地妇联、村委会或街道居民委员会求助。
心理专家:警惕“冷暴力”家教
那么,家长究竟该如何教育孩子呢?重庆巴蜀名师汇教育机构老师王华说,家庭教育方式会对孩子未来的成功有很大影响,一位能够善加引导的父亲,能给孩子营造出一个完善的家庭环境。孩子模仿能力强,会潜移默化吸收来自父亲的各种信息,包括各种暴力家教。周明的行为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让明明承受来自学校和社会的压力,或是同学的歧视、白眼等,这将给他带来负面影响。
四川文理学院一名心理学教育工作者认为,周明的行为属于一种家教的“冷暴力”。家教“冷暴力”一般以父母不愿搭理孩子,或威胁、恐吓孩子的形式出现。如此的行为将容易影响到青少年性格的成长,导致孩子有退缩性人格或性格暴躁,富有攻击性。他说,一旦孩子形成了退缩性人格,他将出现不自信、自卑感强、不敢与人交流,或悲观失望,自暴自弃等缺点。
网友声音:是伤害?还是教育?
此事经网友爆料后,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家长究竟该如何教育孩子?
网友“@小王真俗”认为:该家长太不会教育孩子了,这样的惩罚方式对小孩来说,伤害多过教育,完全没考虑小孩的自尊,好在被老师及时制止!
然而也有网友持不同意见,认为父亲教育孩子,属于家庭私事,没有必要听别人的意见制定教育方法,这位家长的目的是让孩子因自尊受损,从而认识到偷窃可耻的道德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