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养生 > 中医中药 > 正文

细辛的治病验房及副作用

发表日期:2017-10-06 08:21:01 | 来源 :养好生 | 点击数: 次 

  (三)临床观察

  有小毒。在常规剂量内水煎服没有不适反应。 剂量过大有恶心反应,挥发油中之黄樟醚有肝肾毒性,并是致癌物质。不宜长期服用或大剂量服用,也不宜制成中成药长期服用。
细辛的治病验房及副作用

  慎用量参考古医籍

  对於细辛的用量限制,古人早有警告。据北京中医药大学杨春澍教授考证,汉代张仲景的汤剂方中,细辛的用量较大,由最低13.92g至最高41.76g。宋代的陈承认為细辛研末内服不能超过「半钱匕」 (钱匕是古代量药器具。宋代的半钱匕细辛相当於0.3克),明代的李时珍将「半钱匕」改为「一钱」(明代的一钱细辛相当於3.73克)。此后,人们又常忽略了这是在细辛用作散剂时的剂量限制,逐渐演变成「凡内服细辛均不宜超过一钱」的定论。临床上也流传有「细辛不过钱,过钱命相连」的说法。各版《中国药典》规定的剂量是汤剂每次用1至3g,散剂每次服0.5至1g。

  【注意】

  气虚多汗,血虚头痛,阴虚咳嗽等忌服。

  《本草经集注》:"曾青、枣根为使。恶狼毒、山茱萸、黄芪。畏滑石、消石。反藜芦。"

  《药性论》:"忌生菜。"

  《本草经疏》:"凡病内热及火生炎上,上盛下虚,气虚有汗,血虚头痛,阴虚咳嗽,法皆禁用。"

  《得配本草》:"风热阴虚禁用。"

  【贮藏】

  置阴凉干燥处。

>>更多养生专题

两性养生

栏目排行

  • 四季
  • 人群
  • 运动
  • 中医
  • 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