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看,医务工作者“过劳”现状的背后,无非有三重肇因:
一是社会推崇“过劳”,将加班加点视为“美德”甚至宣传典型。结果就是,中国已成为全球工作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人均劳动时间超过日本和韩国,每年有60万劳动者过劳死。如此大背景下,医务工作者也不能例外。
二是少数制度将医务工作者的职业异化为体力劳动,不尊重其技术性与创造性。正因如此,以药养医才成为历史性症结,在制度设计上,一直就没有承认“以技术养医”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三是医务人员供不应求,加上医疗资源配置失衡,过劳就成为大城市与大医院的常态。譬如12月6日开始,深圳史上最大规模招医引才计划启动,其背景是“医护人员缺口达3万”的尴尬现实。人少活多,除了“过劳”,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医务工作者不是超人,将其置于“过劳”的险境,无异于让公共健康跟着过劳的医务工作者走钢丝。因此,在发达国家,医生过劳是有极大法律风险的怪事。譬如在德国心脏中心,大多数医生每周的工作时间是严格限定的,教授以下的主治医生一般为每周40小时,超时工作医院必须支付高昂的加班费。医院为节约成本,一般会对超过合同工作时间的医生进行强行休假。
看来,要让医务工作者从“过劳”的钢丝上走下来,只有两个路径:公共医疗资源的短板要及早补上,新医改要彰显医疗技术的价值;此外,社会还须尊重医务工作者的劳动,法律要硬气、规则要正义。一句话,保护医务工作者合法权益,其实也是捍卫公共利益。